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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西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23届毕业生学籍档案相关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4-25      作者:周艳婷    编辑:余海川   来源:教务科

各校外教学站(点):

为做好西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23届毕业生学籍档案的相关工作,西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(以下简称“学院”)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学籍档案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部分:一是学籍档案的建立与完善;二是学籍档案材料的审核与档案密封;三是学籍档案的分发与保管。

一、学籍档案的建立与完善

学籍档案包含有学生在校就读时所录入的与个人相关的基本信息(如:姓名、家庭住址、身份证号等),以及与学校相关的信息(如:学号、入学时间、毕业时间、成绩表、学籍情况等)。

1.纸质档案的建立与完善

学生学籍档案包含的材料有:学生登记表、学生成绩表、毕业生登记表、本科毕业论文评语表(专科学生无此项)。

学籍档案材料的来源:“学生登记表”由校外教学站(点)指导学生本人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填写该表;“学生成绩表”由学院教务科在学生学历注册前从学习平台中导出;“本科毕业论文评语表”是在学生论文答辩后由论文评审老师填写;“毕业生登记表”由校外教学站(点)指导学生在毕业注册之前填写。

2.档案袋封面内容的填写

校外教学站(点) 在学籍档案报送学院审核前,安排专人填写并核对学生学籍档案袋上的信息,确保档案袋上的描述与档案袋内所附材料保持一致。

二、学籍档案材料的审核与档案密封

校外教学站(点)在确定了要报送的预计毕业生数据后,首先将这些学生的档案材料(包括档案袋)进行一次复查,确保学生学籍档案填表材料中没有漏填、错填、涂改等;照片张贴符合要求;身份证彩色打印件大小适中、图像清晰,且张贴在正确位置等。

1.在2023年5月8日至6月21日工作日内,各校外教学站(点)安排专人将入档材料和已填写学生信息的空档案袋一并带到学院。另外,各校外教学站(点)来学院封档案之前须在“西大继续教育联络管理群”先预约好时间,以免耽误大家时间。

2.学院安排专人复核审查入档材料并为材料加盖公章。

3.各校外教学站(点)工作人员现场封档并在档案袋封条上加盖学院公章。

4.各校外教学站(点)将密封盖章的档案袋领回并妥善保管。

三、学籍档案的分发与使用

1.学籍档案分发工作,主要由各校外教学站(点)完成,为学生发放学历证书的同时将学生学籍档案也一并发放给学生。

特别说明:各校外教学站(点)组织学生如实填写档案材料,档案材料不允许有涂抹或更改,要严格审核,确保学生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不得弄虚作假。(1)学生登记表(含学籍信息卡),表内照片须贴入学时2寸近期证件照片;身份证的彩印件大小适中,图像清晰。(2)毕业生登记表表内照片须贴2寸学历照片;(3)学生成绩登记表学生必须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及通过考试成绩合格,不能有空成绩或不合格成绩。学生成绩登记表是由学院统一打印,一式两份一份装档案中另一份交由学院保存;(4)论文评语表中签名必须手工填写;(5)学籍档案袋中的各类登记表中的应填项目务必如实,工整填写,且不留空白项。

2.学籍档案保管。毕业生领取到个人学籍档案(密封盖章的)后,应及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或工作单位(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企、事业单位),将自己的学籍档案进行托管。以后如需要使用档案中的材料,则持本人身份证到托管部门调取(复印+盖档案管理章)使用。学籍档案属于保密文件,档案密封后仅毕业学校学籍档案管理部门、档案托管单位可以拆封和再次密封,如果毕业生因私拆学籍档案导致该档案作废不能托管使用,后果由学生自负。另外,档案的转递也是有规定程序的,如果毕业生因户籍迁移、工作调动等需要迁移档案,则应按档案转递流程进行迁移。

学院学籍档案管理 办公电话:029-88373461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西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4月25日


附件1:学生学籍档案从建档到托管工作时间轴.pdf】已下载

附件2:学生登记表填表说明.pdf】已下载

附件3: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.pdf】已下载